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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2-01-18 | 點閱數: 24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1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75251A號函辦理。
二、 有關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近日接獲民眾反映,有民間人士自稱教育部教育宣導中心委託人員,說明為協助學生因應108課綱調整後之學習發展,將派人至家中免費提供1小時之課後安親教學等情事,查教育部及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並無成立是類宣導中心。
三、 請貴校透過公開集會或親師座談會等場合,協助向師生及家長說明,避免不實資訊影響學生及家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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