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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出納文書組長 - 總務處 | 2021-08-25 | 點閱數: 332
說明:
一、 依據本府民政局110年8月24日桃民戶字第1100012920號函暨內政部110年8月23日台內戶字第1100243420號函辦理。
三、 電子遷徙紀錄證明之效力等同於戶政機關之遷徙紀錄證明,貴校如有應用遷徙紀錄證明之需求,敬請配合採用。
四、 檢附內政部來函如附件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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