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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2-09-29 | 點閱數: 239

凡設籍中華民國公立小學在校學生,受學校推薦,足堪楷模者,或是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每一學校推薦1名。

受政府單位或社會福利團體照顧輔助之弱勢學生,亦可由政府單位或社福團體推薦,每一單位推薦1名。

獎助金額與名額: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新臺幣10萬元及獎座1座。

[獲獎學生之獎學金須存放於學校設立之教育儲蓄金帳戶或學校公庫,由學校管理使用於各項教育相關經費,並由學校開立捐款收據及提供帳戶資料;由政府單位或社福團體推薦者,亦同(須向學校說明獎學金將存放於學校設立之教育儲蓄金帳戶或公庫一事,並由學校開立捐款收據及提供帳戶資料)。]

申請者受相關單位推薦後,由推薦單位填寫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之申請書及相關應備文件一式兩份,向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提出申請,申請日期為111101日至1031日。

詳細請至 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2022月蘭獎活動辦法、報名表 http://www.wyl.org.tw/download.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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