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112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計畫書1份,請鼓勵所屬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1日臺教社(一)字第1122401907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辦理112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希冀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並鼓勵全國民眾參與終身學習楷模選拔,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
三、 請各機關學校及團體踴躍推薦報名參加,連同推薦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於112年5月29日(星期一)前將以下資料送至本局終身學習科謝瑩露小姐辦理(以郵戳為憑,請註明「112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
(一) 資料檢核表(附表1)及選拔報名表(附表2)正本各 2 份。
(二) 選拔活動優良事蹟表(附表3)9 份。
(三) 文字圖像影片使用同意書(附表4)及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提供使用同意書(附表5)正本各1 份。
(四) 附件文件:佐證資料9份,每份資料以 A4 紙張 10 頁為限。
(五) 照片及影片:
1、 照片檔請提供10張1440*1080以上,300dpi畫質,檔案格式jpg檔。
2、 影片檔長度以3至5分鐘為限,1440*1080以上畫質,檔案格式avi、wmv、mpg、mov之影片。
(六) 光碟:上述文件(含前述報名表、優良事蹟表、附件文件、照片及影片等)之電子檔,請燒錄成光碟1式9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