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7月18日府文秘字第1110185460號函暨文化部111年7月4日文版字第11120275451號函辦理。
二、 政府出版品統籌展售門市將於111年9月30日前洽各機關辦理111年上半年度(111年1-6月)政府出版品銷售結帳作業,請貴機關配合辦理。
四、 各機關自行出版或與民間合作出版之政府出版品,請確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辦理編定GPN編號、寄存、定價、統籌銷售及授權利用等事項,並由政府出版品統籌展售門市(五楠圖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國家書店【秀威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統籌銷售,以促進政府出版品之流通利用。
五、 檢附文化部來函及政府出版品銷售結帳資料維護作業步驟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