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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幼兒園主任 - 幼兒園 | 2022-07-29 | 點閱數: 838

本校附設幼兒園111學年度 收費項目基準公告

適用年齡:3-5歲                                      (單位:新台幣元)

學期名稱

第1學期

第2學期

教保服務期間

111.08.30~112.01.19

111.02.13~112.06.30

收費項目

全日班

全日班

學費

免學費

免學費

雜費

1100

1100

材料費

1508

1508

活動費

900

900

午餐費

3600

3600

點心費

3915

3915

保險費

依教育部統一公告金額辦理

家長會費

100

100

課後留園費

依據桃園市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其他

代購運動服、制服、圍兜、書包、餐具、畢業紀念冊等與教學生活需要直接相關之項目,或辦理戶外教學之門票及租賃車輛或大眾運輸工具之交通費用。

備註:

  1. 依據桃園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2. 一學期以4.5個月計算,幼兒園應依學期教保服務之起訖期間,依本表按比例收取費用。
  3. 幼兒入學免收學費(7000元),其學費由教育部補助。
  4. 1118月起,第1胎子女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1,000元,第2胎以上、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與幼兒園原收費間之差額由行政院協助家長支付給園方。(不包括保險費、家長會費、課後留園,另課後留園補助依據桃園市公立幼兒園課後留園服務實施要點辦理。)
  5. 保險費依當學年學生團體保險契約所定收費標準辦理。
  6. 午餐或點心之提供,係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者,幼兒園得檢送契約書影本,報請本府教育局檢核,並依決標後之契約價金調整該學年度之午餐費或點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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