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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4-06 | 點閱數: 385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3月31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4218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認證審查作業規定,惠請轉知貴校教師:  
 
(一)  認證資料收件期間:11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參與認證之教師需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https://proteacher.moe.edu.tw)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  
 
(二)  曾參與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或參與107、108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準用本(109)學年度之規定,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三、  倘有認證審查相關疑問,請逕洽計畫承辦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曾勤樸專任助理:(02)7749-1228,ntnutdo@gmail.com。另有關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操作相關疑義,請洽平臺維運團隊:(02)2311-3040轉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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