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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6-09-02 | 點閱數: 23
主旨: 有關本市115學年度國小領域召集人研習及課務排代鐘點費 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計畫辦理。
二、 為精進各校領域召集教師對課程教材分析及課程轉化之知能,充實領域課程設計及素養導向教學與評量專業知能,進而帶動各校課程學習領域小組之發展,每學年度由本市國教輔導團各領域輔導小組辦理領域召集人研習;然考量國小教師授課形式與參與專業成長之限制(如包班制、同時授課兩個領域以上,無法同領域不排課時間參加研習),爰自109學年度開始規劃全市分南北兩區辦理不同領域研習,115學年度各領域召集人研習規劃如下:
(一) 北區學校(桃園區、大溪區、八德區、龜山區、蘆竹區及 大園區)優先參加國語文、本土語文、自然科學、健康與 體育、生活課程等領域召集人研習。
(二) 南區學校(中壢區、平鎮區、楊梅區、龍潭區、觀音區、 新屋區及復興區)優先參加英語文、數學、社會、藝術、 綜合活動等領域召集人研習。
三、 本局同意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研習於例假日辦理之教師專 業研習,參加人員自執行勤務當日起2年內申請補休(得課 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各校倘有課務排代需求,請提 報經費概算及課表報局。
四、 本局所屬國民教育輔導團工作人員,若辦理時間為假日,亦 得擇日補休並課務排代。本案辦理活動期間所遺課務得依規 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並由本局115學年度精 進計畫統籌支應。
五、 檢陳「115學年度國小領域召集人研習列表」1份。旨揭研習 期程自115年8月起共計11場,若有修正以本市國教輔導團各 領域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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