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6
:::
活動 資訊設備組長 - 教務處 | 2021-04-30 | 點閱數: 320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7月27日桃教資字第1090066311號涵辦理。
二、旨揭課程相關資訊,詳如附件一。
三、如有課程相關疑義,請逕洽科技中心主任黃啟彥或專任助理李芊燁,電話:03-3630081#251。
四、參與課程之教師,請學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本中心依教師研習系統說明,保有錄取人員之權限,審核通過才錄取,獲錄取者請準時參加研習,未獲錄取者請勿自行前往。

:::

關於新榮

新榮國小校園教育行動載具使用及管理規範

公務專區

新榮專欄

瀏覽人次

今天: 2828
本週: 552552552
總計: 169565169565169565169565169565169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