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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5-26 | 點閱數: 349
一、 依據本市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補充說明暨本局110年5月4日桃教小字第1100038814號函續辦。
二、 本案原訂收件至110年5月21日止,為鼓勵貴校積極參與,延長收件期限至110年6月4日,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檢具計畫申請書、申請採計教師授課節數經費概算表及課發會通過紀錄等資料函報本局,俾利辦理課程審閱備查事宜。
三、 檢附本市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補充說明1份,餘請依說明一函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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