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6
:::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6-08 | 點閱數: 331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76921號函辦理。  
 
二、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致各級學校停課,影響認證教師參與研習、公開觀、授課、申請及繳交認證資料之期程,為顧及認證教師之權益,爰擬延長「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及「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之認證研習時數檢核期限一年,調整後各年度認證申請年限如附件。  
 
三、  原109學年度認證收件期程(原訂1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不另更動,倘認證教師不及於前述期程送件,得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之增辦審查作業期程送交認證審查資料。  
:::

關於新榮

新榮國小校園教育行動載具使用及管理規範

公務專區

新榮專欄

瀏覽人次

今天: 104104104
本週: 1293129312931293
總計: 189588189588189588189588189588189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