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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1-06-23 | 點閱數: 799
壹、依據:
(一) 民國108年12月05日修正之臺教社(一)字第1080170848B號 令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 民國109年07月07日修正之府教小字第1090156571號 函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貳、收費:
(一) 每位兒童每小時收費25元,課照班總費用以每個月上課總時數計算,如遇國定假日或放假則於當月繳費單上說明並且不予收費。
(二) 採月繳或期繳方式,中途自行退出或請假不予退費。
(三) 轉學或特殊原因無法入班,或遇天災(例:颱風假…等)得於學期結束前,由校方辦理溢繳退費。
 
參、開課及上課時間: 
(一)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於開學當天開課。
(二) 每天自學生放學後至下午5:50,可提早接回。以完成當日學校作業為主。 
 
肆、注意事項:
(一) 為了孩子的安全,請家長務必於下午5:50以前到校接回孩子。若無法配合請慎思,並尋找更適合的安置方式。
(二)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益及品質,每班人數以25人為上限,未達15人不開班。若每班報名人數超過25人,則以原課照班學生優先,其餘依序候補!
 

※願意遵守課後照顧班相關規定,並可配合於下午5:50前到校接送孩子。請點選以下連結填寫報名表: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enSxjffKN3Ad3TBLy0mb4Pz-ZTBDvVQkhnE7qmTI3LHWL9A/viewform?usp=sf_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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