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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1-07-01 | 點閱數: 326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624日藝演字第1100002243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同時公布於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請逕行下載。 

三、本比賽修正重點為決賽網路報名,同時須填報預定參賽學生人數及上傳名單等規定,惠請參賽相關人員詳閱實施要點。 

四、另有關本市110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將另函文各校,如貴校新學年度業務承辦人員有所異動,務請確實列入移交事項。 

五、有關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副本抄送本局高中教育科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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