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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0-09-30 | 點閱數: 397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
例」辦理。
二、本市109學年度第二階段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
校型態實驗教育」採線上申辦,作業時程自109年10月17日
至10月31日止,請申請人依旨揭申請表單及計畫書撰寫規
定辦理,並依限至「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
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https://tycnee.
psees.tyc.edu.tw)」進行線上作業,申請人於線上填妥申請書後下載列印紙本,並由法定代理人親筆簽名後,由申
請人於期限內將申請書正本(不含其他資料),親自送件
(或掛號郵寄)方式送達各受理收件學校。
三、另前經審議會通過核定實施期程為跨2學年度以上之申請
案,申請人仍應逐年依年度申請期程繳交該學年度課程細
部計畫,請於上開申辦期程至「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
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完成上
傳作業。
四、請各受理收件學校於109年11月1日至11月7日登錄「桃園市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
業系統」,進行申請案資料檢核,並將申請人送交之申請
書掃描上傳至線上申請系統。
五、本案相關文件可逕至本局網站(https://www.tyc.edu.tw/)
「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民眾常用檔案下載」專區
下載。
六、倘有相關疑義,請洽本案聯絡人:
(一)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國小教育科邱筱芙老師(聯絡電
話:03-3322101分機7416)。
(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高級中等教育科鄭安利老師(聯絡電
話:03-3322101分機7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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