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6
:::
公告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1-08-06 | 點閱數: 379
主旨: 有關本(110)年7月2日12時起實施「所有國際港埠入境民眾,於檢疫第10至12天以COVID-19抗原家用快篩試劑自行進行一次快篩」措施,自本年7月14日起調整實施對象年齡為18歲以上,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8月2日桃衛疾字第1100067385號函辦理。
二、 旨揭試劑依說明書「僅評估18歲以上成人自行採檢結果,建議應由18歲以上成人使用」,爰調整本項措施之實施對象為 「18歲以上民眾」,未滿18歲(入境年-出生年<18)之入境民眾無須檢測,各國際港埠檢疫人員自本年7月14日起停止發放試劑予未滿18歲之入境民眾,已發放予未滿18歲入境民眾之試劑不需回收。
三、 貴校(園)倘有學生及教職員工依衛生單位指示進行居家檢疫措施,惠請協助通知相關人員有關旨揭措施調整事宜。
:::

關於新榮

新榮國小校園教育行動載具使用及管理規範

公務專區

新榮專欄

瀏覽人次

今天: 122122122
本週: 948948948
總計: 18924318924318924318924318924318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