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有關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時程,請協助公告並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11月11日藝演字第1100004157號函、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及本市11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三、 凡取得全國代表權,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忠貞國小),視同棄權,由遞補者依序遞補,請貴校協助轉達參賽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五、 若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團體組分機118、126;個人組分機11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