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司法院寄送國民法官制度宣導海報事宜,請協助張貼於學生或民眾較常接觸的地點並適時協助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16日臺教學(二)字第1100172301A號函辦理(隨函檢附)。
二、 因應「國民法官法」將於112年1月1日開始實施,請適時協助宣導;旨揭海報將由本局分批寄送,如未收到或擬追加文宣品數量,請聯繫以下單位:
(一) 本市學校:本局學輔校安室柯智真小姐(電話:(03)332-2101轉7458;電子信箱:10027004@ms.tyc.edu.tw)。
(二) 社區大學及樂齡中心:本局終身學習科董姵君、江韻琦小姐(電話:(03)332-2101轉7470-7473;電子信箱:10042428@ms.tyc.edu.tw、lily83112727@m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