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0學年第2學期第1次公告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1-3次招考,採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報考人員資格: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將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第1次招考: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第2次招考: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或第2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次以後招考: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第1款、 第2款或第3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第1次招考報名:111年1月18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2次招考報名:111年1月19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第3次招考報名:111年1月20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1時。(逾時恕不受理)
缺額1名、聘期、甄選時間、科目地點請詳閱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