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尤佳,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二、本次甄選經錄取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自111年3月1日起試用至111年5月31日(薪資比照給付)。表現經學校考評合格後正式訂定聘任契約,111年度僱用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年度表現經校方評定優異者,得延長續聘約至112年12月31日。
三、徵選簡章、報名表、切結書及契約書詳如附件。
四、若有疑問,請電洽03-2806200轉510 總務處 許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