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1年度臨時人員【警衛】--第二次公告錄取名單
正取:1名,鄭O文 備取依序:蔡O明、胡O晨
註: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不予錄取。
※請正取人員於111.03.01(星期二)上班時間報到,持國民身份證、學經歷證件正本、郵局存摺及印章至本校總務處辦理簽約,逾期視為棄權。 ※若有疑問,請洽總務處事務組 03-2806200轉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