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估編列本局暨所屬各級學校及市立幼兒園112年公教員工退休人數及所需退撫預算,符合退休年資擬申請退休同仁請於3/8下班前告知人事室彙整報府。
說明:
一、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公務人員退撫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教職員退撫條例)辦理。
二、申請112年退休之公務人員欲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其年資與年齡之合計數須達指標數87以上,且年滿55歲;教育人員須達指標數81以上,且年滿50歲。惟如於教職員退撫條例施行前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之教職員,依第18條規定辦理退休時,得就第27條第1項所定之退休金給與種類擇一支領,不受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