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部分條文及第46條附表六修正草案公告影本,並附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1年4月11日府環綜字第1110092436號函辦理。
二、 對於旨揭修正草案內容如有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請逕復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