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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2-07-13 | 點閱數: 519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訂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為提升本市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知能,特辦理本訓練課程。

三、旨揭研習對象以擔任本市公立國小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且符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3款至第5款規定之現職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優先錄取。

四、研習場次資訊如下(請擇一場次報名,各場次名額有限,不接受電話報名或現場報名,額滿為止):

(瑞埔國小場次:

1、時間:11188日(星期一)至1118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10分。

2、辦理方式及研習手冊:本研習採線上方式辦理。會議室代號及授課講義於11182日公告於桃園市瑞埔國小首頁右下方(https://www.rpes.tyc.edu.tw/),敬請參加人員自行下載。

3、領取材料包時間:實作課程使用之材料包,務必於11181日(星期一)至11188日(星期一)上班時間至瑞埔國小警衛室領取,如同校報名可委託一人代為領取。

4、簽到退規定:每門課程皆有線上簽到及簽退,請於上課前5分鐘進入教室,上課後15分鐘內完成簽到;下課後15分鐘內完成簽退,逾時將不予採計研習時數,請務必配合。

5、請於111727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完成報名。

(新明國小場次:

1、時間:111815日(星期一)至111817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10分。

2、辦理方式:本研習採線上研習方式辦理。 Google Meet會議連結:https://meet.google.com/rmg-shnh-cnf

3、研習手冊網址:公告於桃園市新明國小首頁(https://www.simps.tyc.edu.tw/),敬請參加人員自行下載。

4、簽到退規定:採google表單於當天完成簽到退,課堂點名請參與課程教師於每堂課程訊息欄中繕打姓名,佐以授課老師隨堂抽問。

5、請於111812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完成報名。

(龍安國小場次:

1、時間:111817日(星期三)至111819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10分。

2、辦理方式:本研習採線上研習方式辦理。Google Meet會議連結: https://meet.google.com/yox-gdwd-ibz

3、研習手冊網址:研習內容於前一天公告於桃園市龍安國小首頁(https://www.laps.tyc.edu.tw),敬請參加人員自行下載。

4、簽到退與點名:

(簽到時間:111817日請於810分先行登入會議室,測試帳號與連線是否暢,以利後續準時上課,開始上課前15分鐘在聊天區開始進行線上簽到(逾時上課15分鐘後以缺席計);簽退時間:課程結束後10分鐘內在聊天區線上簽退,再掛斷會議(課程結束後15分鐘即不予簽退)。

(不定時進行抽點名,以加強管控出缺勤狀況。

5、請於111815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完成報名。

五、請貴校務必協助符合上開資格之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至報名系統(http://163.30.20.143),於各場次報名期限前完成報名(詳如附件報名說明),並請轉知參訓人員研習相關訊息。

六、結訓條件:參訓人員須完成18小時訓練課程,全程參與並完成本次研習學員,將由本局核發結訓證書1張;請假或缺課者將不發給結訓證書。

七、旨揭研習如有相關疑問,聯絡人及電話如下:

(瑞埔國小場次:彭憶濟主任03-4822018分機210

(新明國小場次:陳郁蘭組長03-4933262分機212

(龍安國小場次:邱俊智主任03-3922797分機210

八、另依「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4項規定,倘貴校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係依國民小學合格教師及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聘任者,依法令參與教育相關進修、研究或研習之課程,得抵免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在職訓練18小時研習,符合前開資格之人員請貴校逕行督導,並於111學年度結束前完成研習。

 

線上報名網址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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