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6
:::
公告 註冊組長 - 教務處 | 2022-08-26 | 點閱數: 316

說明:

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因意外傷病需急難扶助之學生:

       學生本人遭受急難意外事故或突遭重大傷病致其學習不利需扶助者。

    ()因頓失依靠需扶助之學生:

       學生家庭主要負擔生計者(指以其收入負擔家庭生活費用三分之一以上)遭受急難意

       外事故、罹患重大傷病、入獄服刑、失蹤、死亡或其他天然災害或人為事故而失去穩定經

       濟來源,導致生活陷入困境需扶助之學生。

    ()因生活困頓需扶助之學生:

       處於逆境導致學習不利,仍能奮發向上,敬業樂群,積極向學之需扶助學生。

二、申請時程:

    受理期間自111年9月12日至10月28日為止,逾期或個別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學校備妥相關文件後,於期限內(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大竹國小歐宇承主任收(33847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556號,信封註明:陽光助學金)。

:::

關於新榮

新榮國小校園教育行動載具使用及管理規範

公務專區

新榮專欄

瀏覽人次

今天: 2323
本週: 164164164
總計: 19850619850619850619850619850619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