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援助清寒家庭之國小學童學習費用(清寒助學金),希望給予家庭經濟支持。
二、申請期間:111/12/6~111/12/16(申請額滿提前截止)
三、補助人數:預計補助550名學童。
四、申請對象:(以下三點條件皆須符合)
1.就讀於新北、桃園、新竹、苗栗、基隆、宜蘭地區之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同戶最多申請2名)
2.父母一方或雙方有發生下列任一事項:(1)去世(2)因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意外而無法穩定工作(3)單親扶養三名子女以上(皆須就學中或學齡前) 。(此點須符合其中一項)
3.家庭持有中低、低收入戶、特境兒少證明或里長之清寒證明者(擇一) 。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