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原名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自112年4月30日修正施行
說明: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112年5月2日台管業一字第112171806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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