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訂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教育部合辦活動獎勵計畫」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112年6月19日環署綜字第1120028698號函辦理。
二、 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教育部合辦活動獎勵計畫1份。
link to https://www.szps.tyc.edu.tw/modules/tad_sitema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