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業經該部113年1月11日令修正發布
說明:依人事總處113年1月16日總處培字第1130010566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