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名稱並修正為「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業經該部113年1月17日令修正發布
說明:依人事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培字第1133021294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書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