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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0-12-16 | 點閱數: 386
一、 依據新興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新興高級中等學校109年12月8日新興宏教字第1090120436號函辦理。
二、 旨揭競賽訂於110年1月17日(星期日)假桃園市新興國際中小學舉辦,原訂頒獎活動日期為110年3月7日,為配合桃園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爰調整頒獎活動日期為110年2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時30分於桃園市新興國際中小學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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