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110年環境保護專業獎章請頒推薦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2月15日臺教資(六)字第1090179921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章頒給作業依該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及「專業獎章頒發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貴校如有符合推薦資格者,請參照「請頒本獎章事實表填寫說明」填寫「請頒本獎章事實表」(1式2份)於110年3月31日前填送後以掛號郵寄該署彙辦(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時不予受理),以利進行審查作業。
五、倘有相關申請疑問,請逕洽該署辜鈴雯小姐,電話:(02)2311-7722分機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