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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事務組長 - 總務處 | 2024-12-03 | 點閱數: 22
說明:
一、 依據本府勞動檢查處113年12月2日桃檢職字第1130016135號函暨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3年11月26日勞職安1字第1131401193號函辦理。
二、 為防止類似職業災害再度發生,請各機關學校加強宣導事業單位確實實施廠場工作環境及作業風險評估,採取各項災害預防措施,以保護勞工作業安全。
三、 檢附勞動部職安署來文及災害預防宣導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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