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6
:::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1-07 | 點閱數: 40
主旨: 轉知「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31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8030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教育事務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3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8030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檢附教育部函、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
:::

關於新榮

新榮國小校園教育行動載具使用及管理規範

公務專區

新榮專欄

瀏覽人次

今天: 139139139
本週: 463463463
總計: 188758188758188758188758188758188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