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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3-05 | 點閱數: 37

轉知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219日臺教人()字第1144200522A號函暨陸委會1142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辦理。

二、由於教育部亦要求教育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擬比照現職人員填寫「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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