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110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暨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辦理。
二、 旨揭鑑定初選報名事宜注意事項如下:
(一) 旨揭鑑定訂於110年2月19日(星期五)及110年2月20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受理報名,採親自或委託至各報名地點現場報名(詳如簡章),恕不接受通訊報名。
(二) 茲因應疫情且避免群聚,並適時分流報名作業人潮,請貴校同意由家長委託學校以團體報名為主,家長親自報名為輔之原則下,協助有意願參加鑑定學生完成報名程序。
(三) 本案學校協助團體報名送件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倘遇假日報名者,併得於結束一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覈實補休。
三、 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試者需配合下列防疫措施如下:
(一) 學生應據實切結個人健康狀況並依簡章規定時間傳真或親自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如簡章附件)至應試考場學校(同德國中、中壢國中或經國國中),確認其非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等各類被限制不得外出者。
(二) 鑑定當日學生進入校園時請自備配戴口罩,並提前報到實施相關防疫措施(如:進校門時需配合量體溫、手部消毒及單一行走動線等),通過檢測者由工作人員引導直接至鑑定試場走廊。
(三) 另為加強落實防疫措施及提高鑑定試場品質之安寧,未開放家長入校陪考,亦不設置家長休息區及中午用餐區;惟為使家長安心學生確實進入試場應試,將安排工作人員引導學生至試場教室。
四、 檢附旨揭鑑定簡章各1份;請各校務必將旨案初選報名事宜暨配合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措施訊息置頂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使親師生充分知悉110學年度小六升國中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