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6
:::
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1-20 | 點閱數: 348
一、  依據臺東縣政府110年1月15日府教課字第1100011996號函暨本局110年1月14日桃教中字第1100004193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揭研習第二階段報名時間更正為自110年1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起至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2時止,並於1月29日(星期五)下午3時公告第二階段錄取名單,餘依本局前函規定辦理。  
 
三、  檢附旨揭研習實施計畫(更正版)1份。  
:::

關於新榮

新榮國小校園教育行動載具使用及管理規範

公務專區

新榮專欄

瀏覽人次

今天: 141141141
本週: 800800800
總計: 161179161179161179161179161179161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