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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4-01 | 點閱數: 23
主旨: 轉知教育部辦理114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活動一案,請貴校鼓勵推薦符合資格者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28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0804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鼓勵師資培育之大學之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實習輔導教師積極參與教育實習,協助實習學生專業標準理論轉換之實踐力,獎勵其對教育實習貢獻,增進教育實習效能,提升師資培育素質,特提供教育實習績優獎項,並訂定「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及獎勵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三、 本案教育部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承辦學校)協助辦理報名及評審作業,參選資格及推薦作業請詳閱本要點第5點及第6點。請各師資培育之大學組成教育實習績優評選小組辦理校內評選作業,並請於114年5月15日(星期三)前將評選結果會議紀錄、推薦總表1式2份、被推薦人資料1式5份及送審資料(包括封面、目錄及基本條件資料)電子檔(PDF)光碟片或其他電子資訊儲存媒體1份函送承辦學校;逾期、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四、 請貴校符合資格者(擔任教育實習機構實習輔導教師)踴躍參與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遴選推薦作業,教育部預定114年8月31日前公告得獎名單,並將辦理公開表揚頒獎活動。
五、 本要點電子檔、參賽資料格式及海報電子檔業公告於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網站/檔案下載項下( 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Apps/Sys/MasterIndex.aspx?flag=DownLoad)。
六、 另本案已蒐整歷年各師資培育之大學及參賽者常見問題集,詳見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網站/常見問題項下(https://eii.ncue.edu.tw/Practice/Apps/Sys/MasterIndex.aspx?flag=Question2)。
七、 本案如有其他疑問,請逕洽承辦學校教育實習績優獎評選工作小組專案助理黃小姐,聯絡電話:(04)7232105轉分機1113,電子郵件:practice2006@gm.nc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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