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0年1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66682C號函辦理。
二、旨案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0年1月13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166682B號令修正發布。
三、檢附發布令掃描檔及旨揭要點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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