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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04-14 | 點閱數: 56

親愛的家長您好:

    依據中華民國113年12月13日桃教小字第1130122854號函,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考量多數學生均維持原選習之語別,且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加深學生對語言學習之興趣,以原選習語別為原則,因此舊生(現在的一~五年級)不另行調查以延續現在選修之語言別為原則。

    倘修習該語別一年以上之舊生,因配合家長(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有轉換選習語別需求向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領取申請表,並於4/23(三)前將轉換語別申請表交回,感謝您的配合

教務處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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