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依據中華民國113年12月13日桃教小字第1130122854號函,基於本土語文學習之持續性,考量多數學生均維持原選習之語別,且延續性學習有利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並加深學生對語言學習之興趣,以原選習語別為原則,因此舊生(現在的一~五年級)不另行調查,以延續現在選修之語言別為原則。
倘修習該語別一年以上之舊生,因配合家長(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有轉換選習語別需求,請向教務處教學組提出申請、領取申請表,並於4/23(三)前將轉換語別申請表交回,感謝您的配合。
教務處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