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6
:::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5-04-15 | 點閱數: 16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4日臺教社(二)字第1142400587B 號函辦理。
二、 因應「家庭教育法」及「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 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培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師對各 類家庭教育課程、教材、輔導及服務之能力,並強化親師間 之功能效能與品質,以增進學校提供之家庭教育功能,爰辦 理旨揭計畫。
三、 本案於114年5月至7月辦理3場次教師增能課程,課程及報名資訊詳如附件,請各校轉知教師並鼓勵踴躍參加,惠請同意參加實體講座之教師公(差)假登記。
:::

關於新榮

新榮國小校園教育行動載具使用及管理規範

公務專區

新榮專欄

瀏覽人次

今天: 101101101
本週: 1058105810581058
總計: 18806318806318806318806318806318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