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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1-01-27 | 點閱數: 434
主旨: 函轉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燒燙傷預防」校園宣導活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10年1月25日陽社字第1100000030號函辦理。
二、 該會成立於民國七十年,以服務顏損及燒傷者為主要對象,多年來針對顏損及燒傷者傷病後之需要提供生理重建、心理諮商、社會適應、就業服務、與經濟服務等全方位之關懷,以及提倡菸檳防制暨口腔癌預防、燒燙傷預防及臉部平權生命教育之社教宣導。
三、 該會訂於110年01月至110年12月止舉辦「110年度桃園市校園安全宣導服務」活動,期使學生經由活動了解燒燙傷預防議題,並願意主動關心校園及居家安全之議題,進而達到保護自己、愛惜生命的教育意涵。
四、 燒燙傷預防宣導場次:110年1月至7月預計受理申請6場;110年8月至12月預計受理申請6場。為利於時間安排與講師邀請,請及早申請,活動相關費用概由該會支應,學校毋需負擔。
六、 檢附本案活動計畫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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