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6
:::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5-04-23 | 點閱數: 11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16日臺教學(三)字第1140041269號函辦理。
二、 本案倘有個人自行推薦報名者,請於114年5月13日前將報名文件、證明文件與相關資料上傳至徵選網站(網址:https://11praward.tw)。
三、 檢送衛生福利部來函影本、徵選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各1份。
:::

關於新榮

新榮國小校園教育行動載具使用及管理規範

公務專區

新榮專欄

瀏覽人次

今天: 100100100
本週: 1057105710571057
總計: 188062188062188062188062188062188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