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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1-28 | 點閱數: 470
一、  依據本局110年1月25日桃教體字第1100007779號函、109年12月29日桃教資字第1090119035號函、109年8月19日桃教小字第1090074900號函暨109年3月9日桃教中字第1090019930號函辦理。  
 
二、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及早事先規劃學生線上課程教學與學習,鼓勵學生善加運用線上學習平臺及學習資源工具,在家自主學習,使學習不間斷。  
 
 
四、  為鼓勵教師引導學生善加運用線上學習平臺與學習資源工具,協助學生寒假期間學習不間斷,本局特規劃獎勵機制如下:  
 
(一)  時間:109學年度寒假期間。  
 
(二)  形式  
 
1、  同步直播教學:單一班級每次授課時間30分鐘以上。  
 
2、  非同步教學:教師須派送線上學習課程(含教材及學習單),並掌握學生學習成效。  
 
(三)  人數:以單一班級授課為原則,參與課堂學生人數為原班級學生人數50%以上。  
 
(四)  獎勵  
 
1、  教師獎勵:線上課程符合上述形式及人數,報經學校審核通過者,每位教師每次課堂核發本局績優狀1紙,可累計。  
 
2、  學校獎勵:學校獲獎勵教師人數達學校教師員額25%以上者,得申請補助教學設備經費新臺幣1萬元整;獲獎勵教師人數達學校教師員額50%以上者,得申請補助教學設備經費2萬元整。  
 
(五)  學校應於109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後1個月內函報教師獎勵名單,俾憑辦理後續事宜。  
 
五、  考量疫情持續變化,請貴校務再次盤整學校補課計畫、線上教學資源、資訊設備及網路平臺等,確保線上課程執行無虞,維護學生學習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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