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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5-05-07 | 點閱數: 7
說明:
一、 依教育部114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42600847號函辦理。
二、 為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在職教師掌握生命教育核心素養內涵,並具備生命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之教學知能,教育部特委託本校生命教育研發育成中心辦理旨揭學分班。
三、 本學分班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1班,皆含初階課程3學分及進階課程2學分,學費全免,於114年6至8月上課,詳細資訊請參閱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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