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6
:::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6-04 | 點閱數: 19

「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請大家務必遵守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事宜

說明:   

一、依法務部廉政署11416日廉防字第11405000030號函辦理。

二、請加強宣導「桃園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如: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除有本規範第4點但書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7點第1項但書各款情形外,不得參加,且於例外因公務禮儀、民俗節慶公開舉辦之活動等情形,應依第10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涉及請託關說事項,應落實本規範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三、檢附本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各1(如附件)

:::

關於新榮

新榮國小校園教育行動載具使用及管理規範

公務專區

新榮專欄

瀏覽人次

今天: 1111
本週: 1111
總計: 198353198353198353198353198353198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