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6
:::
活動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1-03-04 | 點閱數: 386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0年2月25日桃教終字第1100016169號函辦理。  
 
二、  本校承辦本市「閩南語字音字形研習營」,假日研習營原定於3/6-5/29每週六9:00-12:00,因故修正研習時間為3/13-5/22之隔週六9:00-16:00辦理。  
 
三、  修正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3月12日止,另請參與活動之教師及學生自備水杯及文具。  
 
四、  參加本推廣研習營之學員、帶隊教師(指導教師)、工作人員及講師,同意於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於一年內在課務自理下核實補休。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五、  檢附旨揭推廣研習營計畫、報名表1份、研習所需講義附件一及附件二。  
:::

關於新榮

防疫管理專區

新榮國小校園教育行動載具使用及管理規範

新榮專欄

瀏覽人次

今天: 138138138
本週: 921921921
總計: 12226012226012226012226012226012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