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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教務處 | 2025-10-13 | 點閱數: 33
主旨: 有關教育部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6點、第10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0月2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社(四)字第1140105962號書函辦理。
二、 檢附修正「客家委員會客家貢獻獎頒給要點」第6點、第10點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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