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稱中選會)115年2月26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033號函(如附件1)及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3日桃選一字第1150000200號函辦理。
二、依中選會上開來函意旨,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至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於選舉票數量為5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4,100元、主任監察員3,350元、管理員為2,700元、監察員2,400元、預備員2,000元;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元、管理員為2,400元、監察員2,200元、預備員2,000元。
三、旨揭選舉投票日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有關本次選舉報名方式如下:
(一)個人報名:請填寫「個人報名登記資料卡」(如附件2)(個人基本資料、戶籍鄰里資料及本職機關全銜等需填寫完整,並經機關人事單位及首長簽核後),以郵寄或電郵方式送達該公所。
(二)機關團體報名:每一投開票所配置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各1名公教人員、管理員8名(其中管理員3名須為現任公教人員;含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代理教師、工友及技工等),請填寫「機關團體報名表」(如附件3)並經機關人事單位及首長簽核後,以郵寄或電郵方式將資料送達本公所。
四、旨揭報名作業請於1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填妥附件報名資料並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該公所民政課彙辦(本公所選務人員招募窗口:03-3520000分機148 廖先生;E-MAIL:10019021@mail.tycg.gov.tw)。
五、檢附「中央選舉委員會來函影本」、「個人報名登記資料卡」及「機關團體報名表」等資料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