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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6-03-18 | 點閱數: 7

一、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5年3月3日桃選一字第1150000200號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訂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三、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爰請同仁踴躍參加。
四、另依中選會上開來函意旨,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至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工作費,選舉票數量為3張者,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 元、管理員為2,400元、監察員2,200元、預備員2,000元。
五、檢附上開函文影本、「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參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及「楊梅區各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空白表各1份,並於115年4月16日(星期四)前免備文以電子檔(Excel)傳送至該所承辦人電子信箱,俾利辦理後續選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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