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市平興國中辦理「本市115年中小學發明展選拔暨展覽會-教師研習」一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115年3月6日桃教資字第1150017045號函辦理。 |
| 二、 | 「桃園市115年中小學發明展選拔暨展覽會」訂於115年9月14 日起到115年10月7日(星期三)止開放初審線上報名及紙 本資料送件,115年10月15日辦理初審,請各校踴躍報名(網址:https://sites.google.com/psjh.tyc.edu.tw/inventor/home)。 |
| 三、 | 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 |
| (一) | 主題:發明展題目發想與比賽經驗分享。 |
| (二) | 時間: 115年4月16日(星期四) 13時10分至16時10分。 |
| (三) | 地點:平興國中二樓會議室2。 |
| (四) | 講師:黃銘義教師(龍潭國中數理資優班教師)。 |
| (五) | 旨案參加人員請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登入報名(活動編號:J00025-260300010),全程參予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各校至多推派1名教師(承辦組長或教師)參與。 |
| 四、 | 本案出席之指導教師,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與課務派代,所需代課鐘點費用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115年度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由本局一併辦理補助作業。 |
| 五、 | 檢附發明展重要日程表、報名事項摘要及研習時間表各1份。 |